(2024年11月27日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的规定,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余荣国、彭均胜、朱福胜、陈为群、柯华龙5位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王家庆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成相东、陈庆国2位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