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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02-05 09:59 字号:【 保护色: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俊同志作的《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担当,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会议要求,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动服务地区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创“江北明珠”建设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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