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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02-05 09:58 字号:【 保护色: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陈高峰同志作的《浦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聚力聚焦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群众需求、高效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 

  会议要求,2020年,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把牢政治方向、服务保障大局、维护公平正义、从严锤炼队伍,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创“江北明珠”建设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对区人民法院2019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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