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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1-09 15:10 字号:【 保护色: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陈高峰同志作的《浦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回应司法需求、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2019年,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打造特色鲜明、产业发达、生态宜居、现代开放的江北明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对区人民法院2018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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