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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8-01-09 14:49 字号:【 保护色: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陈高峰同志作的《浦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能力,全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法院,为“四个生态”新浦口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2018年,区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区委的总体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依法服务地区发展,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满意度,为新时代浦口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对区人民法院2017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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