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市人大代表、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表决通过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版权所有: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18号
主办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25-58882157
苏ICP备170087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