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构建了具有鲜明浦口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模式,以新理念、新作为、新成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司法的新期待。但对标对表人民群众的多元解纷需求,当前全区多元解纷工作还存在解纷主体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解纷途径群众认可度不够高、基层自治能力不够强等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我区实际和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推动治理合力汇聚升级。将党的领导、人大监督落实到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全过程,积极参与全区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和实质化运行,进一步联动职能部门、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推动解纷理念转变升级。进一步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推广,引导市场主体、人民群众主动选择非诉解纷,形成更多“枫桥式工作法”,厚植多元解纷的社会土壤。
三是推动化解成效优化升级。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责,助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培育,着力提升法院指导调解水平,以“四调”联动协同不断增强解纷实效。
四是推动保障基础夯实升级。完善公益性托底、市场化并行的解纷机制,配足配强调解员队伍,促推多元解纷工作相关经费保障的常态化、制度化。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法院按照监督法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监司委员会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