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决定:
徐文露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邢啸天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吴晓珺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黎庆东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吕太如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郑鹏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江浦人民法庭庭长;
苏晓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桥林人民法庭庭长;
傅亚峰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安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海霞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应良华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俞勤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敬宇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芹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黄德斌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滕清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