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决定:
郑 勇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朱福胜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正处)职务;
刘有金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正处);
李朝星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窦仕海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许业宏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明玉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