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做好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浦口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22年度浦口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和审议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区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开展调研,对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28亿元,同比下降22.9%,还原留抵退税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93亿元,同口径下降7.0%,完成年初预算的93.6%。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41亿元,同比增长35.0%。
2022年,浦口区政府性基金收入92.85亿元,同比下降58.5%,完成年初预算的44.0%。政府性基金支出148.71亿元,同比下降5.8%。
区属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4亿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5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新增及再融资债券共34.1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9.17亿元,再融资债券5亿元。2022年省财政厅批复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6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7.09亿元。2022年末我区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145.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66亿元、专项债务127.31亿元,债务余额符合省财政厅债务限额管理要求。
从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前期调查的情况看,过去的一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改革,精心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强化绩效管理,严控债务风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为更高标准建设现代化新浦口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区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浦口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浦口区2022年财政决算。
二、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区审计部门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区财政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使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审计范围全面深入,报告内容客观翔实,发挥了积极的监督指导作用。
三、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及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对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关注,要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主要是: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有待加强,存量资金沉淀问题依然存在;政府性基金财力规模减小,债务风险防范还需加强;债券资金安排和使用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绩效结果应用还不够充分,政府购买服务、融资审批流程等还需进一步规范。这些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几点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区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聚焦财政平衡,精心组织调度,着力强化收支预算管理。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土地出让断崖式下降等因素带来的财政平衡压力,紧紧围绕浦口区“一三五六”总体发展布局,突出服务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培育收入增长点,为区域经济发展涵养优质税源,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建立完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加快构建财税共建机制、税情共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税源共育机制,做大做强财政收入,最大限度增强可用财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滚动预算机制,做好项目预算跨年度平衡工作。坚持量入为出,实行零基预算,强化财政支出成本控制,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基本民生,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坚决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收回长期沉淀资金,确保财政运行在合理区间。
二是聚焦财政管理,精密筑牢底线,着力化解债务风险隐患。强化预算编制基础工作,打破“基数+增长”固有预算格局,按照实际需求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强化预算法治意识,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调剂,规范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及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严格融资审批流程,提高预算执行力。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操作规范和考核标准,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作用。压实政府债务管理责任,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和落实好债务还本付息、隐性债务化解、ppp项目债务偿还计划,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三是聚焦审计整改,精确经济体检,着力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区审计部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突出重点领域环节、突出常态长效机制,找准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高起点制定方案、高标准推进实施、高质量落实完成。要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推动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绩效性”。要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强化追责问责,持续开展整改情况跟踪督查,有效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积极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