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根据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安排,现将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区委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积极配合省、市立法工作,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上下联动,法规检查有力有序。紧扣人大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人大联动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工作部署要求,全年围绕《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南京市消防条例》《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4部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成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工作组,逐条对照法条文本,认真梳理,明确法规实施情况检查重点。综合运用实地检查、听取汇报、调研座谈、基层走访等方式,总结法规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分析影响法规实施、制约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破解全区高层建筑、安全生产、中医药传承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践行为民初心,日常监督走深走实。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紧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言献策。围绕“提高‘一老一小’工作水平”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跟踪监督,制定全覆盖监督计划,明确4个子项目分别对应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流程、时间节点、进展举措和预期成效。健全与项目责任单位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督促项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加强组织统筹,优化推进举措,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顺利有序实施。
三是立足职能职责,立法调研见行见效。在实践中积极推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3家区内单位被确立为南京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相关工作得到市人大的充分肯定。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全区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实际情况与自身优势,确定重点承担的市级法规项目,不断提升立法意见征集工作的科学性、可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凝聚多方力量,协助省、市人大做好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立法调研工作,全年围绕国防教育法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南京市消防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广泛征求区内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整理上报立法建议30余条。
四是维护法制统一,备案审查严字当头。围绕省、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规定,始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原则,将依法依规要求运用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过程各阶段,为区人大常委会履行备案审查职责提供服务保障,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列入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对区政府报备的《关于重新公布浦口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南京市浦口区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浦口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3份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程序逐一登记备案,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联合审查,并通过江苏省人大备案审查平台进行电子报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
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区人大法制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提升委员会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把牢工作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到委员会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助力地方立法和监督法规实施工作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依法履职尽责,提升监督质效。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新要求,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新举措,在增强普法实效上下功夫。专题调研全区“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牢固树立“监督+支持”工作理念,注重发挥法制委委员、专业组代表作用,为聚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浦口新实践提供更优质的法治环境和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是深化基层参与,聚力良法善治。督促指导各基层立法联系点按照上级人大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全流程规范立法联系工作,确保立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有序推进。支持各联系点开展符合地方实际、彰显优势特色的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强化特色挖掘,推动联系点成为服务法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的建言站、助推器、宣传台。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激发工作活力。注重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抓紧抓实专业知识学习,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强烈的担当意识,积极协助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行权。注重发挥人大制度优势,着力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委员会联系代表的覆盖面,扩大代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