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4年11月27日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住宅物业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全区住宅小区312个,总建筑面积约2930万㎡,涉及街道5个,场、园区3个,社区52个。其中,297个小区由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15个小区由社区托管。成立自治组织158个(管委会153个、业委会5个)。2023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业主满意度指数85.91分,较2020年83.17分增长3.3%(2021年84.56分、2022年85.06分);2021年以来,老旧小区管理考核连续三年全市第一。主要工作成绩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红色物业,形成党建引领物业新格局。筹建浦口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党委,培育、指导15家物业企业、37个物业项目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筹建召开浦口区物业行业妇女代表大会;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在海都嘉园、同心佳园打造省级“巾帼志愿阳光站”;完成企业新入职员工同步注册志愿者321人。万锦花园、滨江馨园、君誉澜山苑获评省级党建示范点,璞悦山等3个项目获评市级党建示范点;推广物业党建品牌,以党建引领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二)星级评比,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会治理。2020年以来,牵头公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围绕物业合同履约、法定义务落实等对住宅小区进行检查评比,此举当年在全市首创。历年来累计评出物业项目约1300个(次),物业服务主体约300个(次),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人员约4000人(次),促进企业争先创优;累计对紫竹、金地等5家物业服务企业出具行政警告决定书28份;推动35个物业管理差的小区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发布红黑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创新开展“1+X辅导”帮扶,近三年来用绿城、万科等先进服务理念,帮扶35个小区,促进物业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双提升。
(三)硬件改造,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品质。持续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共同缔造、居民参与、建管并重”的原则,近三年来对全区57个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面积203万㎡,惠民1.77万户。持续实施住宅小区“微实事”,近三年累计对64个小区进行围墙消险、檐口消险、屋面渗漏等“微整治”。持续推动维修资金高效使用,2021年至今拨付资金约2413万元,用于防水维修、电梯维修等。持续开展增梯一站式服务,通过精简办理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强化部门协同等方式,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三年来受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54部,其中完成加装37部,发放补贴资金274万元。
(四)专项指导,促进安置房小区物业质效提升。牵头各街道(场)摸清安置房小区自治组织、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收缴等情况,指导街道制定《2024年度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效提升工作方案》,督促属地落实“自治组织、市场化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三个全覆盖,实现物业全面收费,提升物业费收缴率。截至2024年初,全区已交付安置房小区82个,面积1082万㎡,成立自治组织76个,覆盖率93%,市场化物业企业管理小区79个,覆盖率96%,合同备案率78%,当年物业费收费覆盖率71%、收缴率25%。
(五)消防提升,全面整治小区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今年,对照市区消防安全26条标准,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街道排查和部门核查,督促全区93个高层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整改问题20897个,同步开展居民小区地下室(半地下室)住人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江浦街道存量84户半地下室住户已清迁35户,剩余49户多数为产权人自住。使用维修资金1202.86万元维修改造林景雅园等12个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牵头国有平台及物业企业新增电动自行车车棚421个、充电头10760个;创新开展电梯阻车系统加装,全区113个带电梯小区4669部电梯完成加装,加装率100%,位于全市前列,为物业企业拨付补助资金约212.45万元。
(六)“亮•晒”行动,依法维护物业管理主体合法权益。制定物业行业“亮•晒”专项行动方案,实现依法应当公示公开的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应晒尽晒”。今年7—8月,对全区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物业服务合同信息、设施设备维保单位信息等未公示问题594个,目前18个小区已完成整改,剩余未整改问题,将联合属地街道集中约谈,整改不及时或未完成的移交执法。
(七)承接查验,源头化解小区矛盾风险隐患。2016年以来,积极贯彻《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在省内首次创新开展物业承接查验评估,建立主管部门监督、建设单位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承接查验的工作模式,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行为和质量监管力度。目前,物业承接查验技术标准已成功申报市级地方标准,并在67个新交付小区评估中,发现问题约6000余条,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八)深化培训,营造良好物业行业氛围。建立区、街、社区、企业四级培训体系,通过课堂讲座、现场观摩等方式,分级实施培训,区级重点开展民法典、市条例等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培训,街道重点开展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垃圾分类等专项培训,社区重点开展自治、共治等专题培训,企业重点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三年来累计开展培训100余场。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相关主体职责履行不到位,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业主自治组织职责不够落实,小区环境卫生、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小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房屋漏水、消防设施损坏、电梯故障等问题得不到解决;三是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平,企业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服务意识弱等问题,无法满足居民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四是业主自治制度难落实,业主大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运作难、业主自治监管难等,自治矛盾依然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小区治理与执法服务深度融合。持续开展物业管理检查,精准查找小区管理安全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对查出问题,落实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我局职能范围内的,将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二)强化结果运用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结合物业星级评比、红黑榜情况,对表现较差的物业企业进行公告、提醒、约谈等;对涉及违法建设、拆改承重墙等违法行为未及时报告的物业服务企业,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警告;对评为一星级小区,督促属地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三)营造良好氛围推动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利用报刊、公众号等媒体提高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意识,争取广大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美好家园建设。
总之,我们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持续推进物业管理工作,为居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为城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