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准备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浦口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工作,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对区政府提交的《关于浦口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安排情况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24年上级转贷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9.3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0.8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8.49亿元。主要用于交通道路、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债务化解、债券下达及预算单位运转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2.56亿元。据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96.5亿元调整为93.94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债务化解、债券下达及预算单位运转情况,结合土地基金短收、财力返还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19.71亿元,支出调增1.47亿元。据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81.29亿元调整为61.5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53.9亿元调整为55.37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6亿元、支出1.29亿元,收支完成年初预算,剩余0.67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区人民政府认真执行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努力组织财税收入,积极做好资金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区政府提出的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政策依据充分、支出方向明确,符合预算法等法律规定,调整方案是可行的。
根据以上审查情况,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浦口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同时,建议区政府及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分析,着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效率,确保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得到有效执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