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24年7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工作计划安排,今年3月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了《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副主任史小华任组长,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学习培训。开展前期调研,制定并印发执法检查方案,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有关单位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邀请市城管局专家开展垃圾分类管理专题培训。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工作职责和自查清单,政府相关部门对照《条例》逐条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总结《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情况,全面梳理我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成效、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三是深入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运用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专题调研与民生监督、座谈交流与查看台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围绕九项执法检查重点,前往20余处现场点,实地调研分拣中心、工地、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宾馆、住宅小区等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四是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9个政府责任部门关于《条例》贯彻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居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责任部门,落实整改。
二、《条例》贯彻执行取得的成效
《条例》实施三年多来,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不断完善,垃圾末端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组织领导有力,垃圾分类保障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调度、现场调研,推动解决关键问题,全区老旧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补建33座,将垃圾亭房设置纳入新建小区竣工验收内容,39个新建小区87座亭房实现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交付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村)积极履责,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运行格局,全民参与、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目标基本实现。二是完善制度体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浦口区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 《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四整治四提升”专项行动》等文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四清、四拆、四整治”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的垃分办建立完善检查机制,坚持日检查、日通报,有力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全区创建省级达标小区59个,农村生活垃圾全面落实定时上门分类收集。三是加强宣传推广。深化垃圾分类普法宣传,打造“浦小净”志愿服务品牌,累计招募志愿者7577名,定期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景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志愿活动,2023年以来,开展志愿活动353场,开展分类培训45场。
(二)设施建设有序,生活垃圾实现全程闭环管理。一是收运设施不断完善。全区273个居民小区共配建一类、二类垃圾亭房529座,全区共有餐厨废弃物处理站7座,日处理能力37.3吨,垃圾中转站6座,日中转能力490吨。二是收运作业持续规范。全区共备案垃圾收运车152辆(其中新能源车29辆),目前日均收运其他垃圾407吨,利用智能化收运监管“一张网”平台,实现所有分类收运车辆作业信息全流程管控,进一步完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化“直收”体系,分类收运能力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餐厨垃圾免费收运要求,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许可,全覆盖收运1154家餐饮店、231家企事业单位、88所学校的餐厨废弃物,日收运餐厨量约43吨。三是处理能力显著增强。江北环保产业园平稳运行,已形成生活垃圾从焚烧发电到飞灰填埋,危废从处置到填埋,餐厨垃圾处置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产业链条。形成生活垃圾焚烧4000吨/日、餐厨垃圾处置 500吨/日、厨余垃圾处置300吨/日、危废焚烧4.1万吨/年、危废填埋5.5万吨/年的处理能力。浦口区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日处理再生资源7吨。全区原生垃圾实现“零填埋”,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三)常态长效有方,垃圾分类质效持续改善提升。一是保证资金投入。2020年至2023年,区级财政累计投入4106万元,年均投入由《条例》实施前的534万元增长到1026万元,增幅92%。重点用于推进小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收运体系建设,提高前端分类收运能力,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二是汇聚多方力量。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群团作用,采取“上门入户宣传”“现场督导”“积分兑换奖励”等措施,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激发居民参与热情。全区招聘垃圾分类指导员434名,开展桶边指导,手把手、面对面规范居民垃圾分类行为。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以餐饮酒店、商超、公共机构为重点,持续推进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条例》实施以来,共办理垃圾分类案件4150件,罚款103.9万元。
三、存在问题
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正逐步从高强度投入的“攻坚战”向常态长效制度化的“持久战”转变,必须直面问题、审视不足,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
一是分类效果还有一定提升空间。部分小区存在收集点容量不足、数量不够问题;个别单位管理不细,存在垃圾容器设置不规范问题;再生资源回收中,社会面小散回收商户较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存在“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的现象,回收利用率偏低。
二是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保障房小区、老旧小区管理难度较大,随意倾倒、乱堆乱放现象仍有发生;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能有效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对小区环境卫生及垃圾亭房管理过分依赖政府托底,给社区治理带来较大压力。
三是居民行为习惯仍需提升。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和参与度不高,自觉分类投放意识不够,混投混丢现象仍然存在,养成良好的分类投放习惯尚需全社会不断加强引导。
四、工作建议
要聚焦解决当前垃圾分类中的突出问题,围绕《条例》的深入实施,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一要持续完善工作体系。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生活垃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细化落实部门、街道工作职责,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监督考核,完善考核奖补激励机制,进一步形成共管共治的工作合力。二是筑牢工作基础。加快垃圾分类信息化和再生资源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大件垃圾和低价值可回收物处置能力。聚焦居民投放点这个“主战场”,抓建设品质化、管理精细化,提升老旧小区分类成效,推进分类小区提档升级,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巩固住宅小区“争优除差”成果。三是压实管理责任。要全面落实《条例》明确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对管理责任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和履行管理义务情况进行严格监督。要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是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住宅物业管理考核重要内容,通过考核奖惩激励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要持续推进源头减量。一是继续推动快递行业“绿色包装”。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分类收运“两网融合”建设,加强部门协作,构建包装上下游协同治理机制,督促电商、快递企业共同落实包装绿色治理主体责任。二是继续做好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对外卖平台、餐饮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情况进行监测,对线上线下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三是继续推进“净菜上市”。大力推动超市卖场农产品物流标准化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菜篮子”农产品流通新模式发展。
三要持续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工作机制,发动党员干部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服务,推动垃圾分类与小区物业服务有效融合,形成党员模范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良好局面。二是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垃圾分类系列宣传、参观、培训等活动开展,不断强化居民分类投放的意识和习惯养成,引导居民逐步从思想认识转变为行动自觉。做好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切实让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学校、进课堂,从小培养孩子们分类投放的习惯。进一步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深度参与,加强对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督。三是抓好执法保障。要继续推行自愿参与垃圾分类社区服务不予处罚活动,体现执法温度,也要强化对违反《条例》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体现法规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处罚一起,警示一片”的效用。要加强科技赋能,提升执法取证能力,通过严管严罚,切实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